1922年,柔佛公共工程部函件證實華人鉄匠汪亞友在麻坡鉄道局工作了16年。 ----國家檔案局文件 |
百多年前,蘇丹下令興建麻坡鉄路。熱帶氣候,鉄路運作需經常維修,南來華人工匠派上用場。
華人工匠受僱麻坡鉄道局,為鉄道維修車間長期服務,有者甚至終生獻身麻坡鉄道局。國家檔案局保存麻坡一名華婦的訴求信,道出華人鉄匠與麻坡鉄路的故事。
1921年12月,麻坡婦女黃絲(Wong
See)的一封信,告訴後人一件少為人知的史實,華人早年對麻坡鐵路的順利運作,也作出貢獻。
黃絲是麻坡鐵道局已故鐵匠汪亞友(Wan Ah Yew)的遺孀。90多年前,丈夫逝世,她孤苦零丁,無人依靠,想攜帶年幼兒女返回中國。但經濟困難,缺乏旅費,不得不呈函麻坡鐵道局,要求發給撫恤金。
1921年12月25日,黃絲的信寫道:
---丈夫汪亞友(Wan
Ah Yew)為麻坡鐵道局車間工場服務了16年。
---丈夫於25-12-1921半夜1時病逝,遺下4名子女,二男二女,年齡介於4歲至10歲。
為此,麻坡公共工程局工程師Mark Casey於29-12-1921 致函柔佛公共工程部,報告黃絲的請求。他在信中說,汪亞友(Wan
Ah Yew)是麻坡鐵路局僱用的一名鐵匠,為鐵道局服務了16年後,於26-12-1921逝世。他的遺孀要求發給花紅,以便她與4名兒女能返回中國。
最後,柔佛公共工程部工程師於2-1-1922向柔佛公共工程部和柔佛政府秘書報告黃絲的請求,並希望給予考慮。
新山文史工作者張禮銘查閱國家檔案局文件發現,據柔佛國務秘書檔案(SS No. 244/22)的記錄, 柔佛宮廷議會批准黃絲(Wong See)的申請,發出一筆為數3個月薪水的撫恤金(Wang Ehsan)。此外,相關的檔案也證實,在這之前,有一位服務麻坡鐵道32年的華籍員工,其家屬獲得12個月的薪水,作為撫恤金。
當年,為鐵路的維修,確保火車順暢運作,在麻坡鐵道總站旁有一座鐵路車間工場。這些華族員工就在這個車間工作幾十年,作出貢獻。早年,南來華工有不少帶有一身手藝,有不少工匠。這些打鐵工匠正好為這條鐵路服務。同時早年麻坡四馬路就有一條打鐵街,有一排的華人打鐵店,製造各式各樣的刀、鋤頭等工具。
早年麻坡的華人打鉄店,如今這行業已走進歷史。 |
除了車間鉄匠之外,當年英籍鐵道工程師斯旺(Mr. Swan)的廚子相信是華人。在施工時期,他跟隨老板奔波於鐵路穿越的密林,不幸喪生虎口。英國女作家康蒂(Florence Caddy)寫下這段麻坡鐵路興建時期的故事。據她的記載,鐵路工程師斯旺有一位會喝酒的廚子。馬來人不喝酒,相信這位廚子是為洋人做飯的華人。
當年鉄道工程師斯旺寫信告訴康蒂,在森林工地工作時,有一天傍晚肚子餓了,想吃晚餐,久等廚子不來。他以為他的廚子喝醉酒了,才未現身。原來廚子已不幸成為猛虎的一頓豐盛晚餐。
新加坡英國長官華漢(J. D. Vaughan)1861年曾描述華人帶着一身手藝南來,各行各業都行。他寫道:
華人可說無所不能,他們是伶人、賣藝者、音樂家、藥劑師、書記、管賬、工程師、建築師、傳教士、僧侶、醫生、教員、客棧主人、屠夫、豬肉販、胡椒甘蜜種植者、糕販、牛車與馬車主、布販、釀酒者、食物店主、魚販、生果販、渡船夫、小販、商人與代理、鴉片館主、當鋪商、米商、店員、僕人、相命者、雜貨商、礦商、木材商、菜販、理髮師、鉄匠、鞋匠、木匠、磚窰匠、金匠、石匠、裁縫師、油漆匠、包工與建築者、傢俱匠、馬車匠、桶匠、泥水匠………
由於華人有這些技能手藝,具有優勢,建造與維修麻坡鉄路,華人可作出貢獻。可見麻坡鉄道局車間僱用華人鉄匠,不足為奇,只是歲月久遠,少人提及。
2017年9 月
麻坡鉄路簡史----
13-11-1887 大臣Dato Bentara
Luar 沙烈柏朗與麻坡專員蘇萊曼探討興建鉄路。
13-9-1888 蘇丹阿武峇加主持動土禮。
英國Messers Swan & Maclance 公司承建。
1890年建成,從麻坡至巴冬,長16.5km 公里。
初期鉄道局局長英國人John Colin
Campbell,身兼麻坡每港局局長(Harbour
Master),至1904年,長槍走火,意外身亡。
1903年,準備延長14英里,鉄道鋪設至峇株巴轄,需用3千枝枕木,300枝枕木已運到麻坡。但因土質鬆軟,興建維修費用大,延長計劃告吹。
1904年,W.A. Leach接任鉄道局局長。過後再由Taib bin
Abdullah接任鐵道局局長。
1-2-1921 停止客運服務,只供公共工程局運沙石。巴冬華巫居民提出繼續客運訴求。
1925年,停止運作,走進歷史。
(鄭昭賢編輯)
1890s年代,麻坡鉄路位置圖。 |
汪亞友遺孀的訴求信。---國家檔案局文件 |
1921年,鉄匠遺孀黃絲函件。 |
為建造麻坡鉄路, 僱用了不少當地的爪哇人和馬來人勞工。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