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3, 2019

林文圖帶苦力到巴冬

麻坡華人採錫史


 
头家林文圖,早年麻坡華社領袖

140多年前,麻坡巴冬地區來了一位傳奇人物,他姓林,名文圖,廈門思明人。他從馬六甲帶來400名華人礦工到武吉摩開礦,並與柔佛王室代表簽約,壟斷巴冬地區的鴉片業、酒業、當店業和巴剎業。同時,他創立麻坡第一間米店,創立麻坡天地會〈義興公司〉。

麻坡正式開埠後,他移居麻坡,於1900s年代,經營麻坡最大的煙賭業壟公司〈協興〉号。作為麻坡義興公司的首領,林文圖扮演麻坡華社總會館或總公會領導人的角色,善於充當魯仲連,排難解紛,並獲統治者委任為麻坡市政局議員。

柔丹賜權杖白馬

早年,麻河南北兩岸未統一,馬哈拉惹阿武峇加(1885年升為蘇丹)在麻坡只擁有半壁江山。麻河北岸吉雙地區是在蘇丹阿里的統治下,麻河南岸巴冬一帶地區歸阿武峇加管轄。爪哇人到這里開荒種植,華人到這里開採錫礦,因此,阿武峇加派皇家專員Wan Andak常駐巴冬地區,巴冬成為麻地區的首府和行政中心。阿武峇加以巴冬為據點,致力開發,並尋求麻河南北兩岸統一。

柔佛在天猛公依布拉欽時期己十分重視引進華工開荒發展。到阿武峇加時代他深知引進華工的益處先父的這項政策。在此歷史背景下,林文圖獲阿武峇加召見,委以重任,協助推動巴冬和麻坡的開發。

麻坡前輩黃桐城和林文圖之孫林金壽在早年接受訪談時說,蘇丹賜給林文圖一枝權杖,一個徽章和一匹白馬。林文圖引進華工到武吉摩採矿,招兵買馬,開發這個地區。早年麻華先輩戴金枝謝烏梳鄭文炳等成為他的朋友協助推動這地區的開發


1871年,林文圖與柔佛蘇丹弟弟翁姑阿都拉曼於巴冬簽約成為巴冬鴉片稅收餉碼承包商。國家檔局文件

當時柔佛實施一種稱為承包市鎮(Pajak Bandar)的制度,這是一種讓政府和華人頭家雙方獲利的制度。林文圖於1871年獲得承包市鎮權,成為巴冬地區享有專營煙、酒、賭、當業特權的華人頭家。20年後,華文〈星報〉於1897212日一篇麻坡報導中說,林文圖在距離麻坡8英里的巴力爪亞(即巴冬)承辦專營鴉片業、酒業、賭業、當業和巴剎業。這顯示,在19世紀末一段頗長的時間,林文圖壟斷巴冬地區這幾個重要行業。

承包煙館賭館

官方對林文圖到巴冬發展有詳細的記載。柔佛宮廷祕書默哈末依布拉欽蒙西(Dato Bentara Dalam Mohd Ibrahim Munsyi)在1871年的報告中說,林文圖在1871年獲得巴冬地區經營鴉片煙館業的壟斷權利。他必須按照政府定下的牌照條規,繳納皇家稅(Hasil Raja)和讓柔佛鴉片總公司 (Kongsi Candu Besar Johor) 獲得盈利。

在此制度下林文圖依照柔佛統治者的條例經營鴉煙館:

1.鴉片煙業承包人只能向柔佛鴉片總公司購入生鴉片。
2. 按規定的價格購入鴉片,每包鴉片17元。
3. 鴉片煙業承包人不能以超過每包18元的價格出售鴉片。
4. 鴉片煙業承包人獲准在巴冬釀酒和出售酒,並獲准免交皇家稅。
5. 專營權利的期限是一年,但在獲得柔佛鴉片總公司的同意下,可再續約。

這份鴉片壟斷權合約由依布拉欽蒙西起草,簽約的第一方是林文圖,第二方是統治者的弟弟翁姑阿都拉曼。 簽約儀式在巴冬舉行,日期是回曆1288年正月28日(公元1871419)。在場的見證人除了王室祕依布拉欽還有警長莫哈末胡先兩位見證人同時在合約上簽名

按照協議,林文圖每月必須先交清上個月購入的鴉片金額,款項上繳給統治者代表翁姑阿都拉曼,才能向新山鴉片總公司買進下一批貨。按規定,林文圖每月繳交680元的進口鴉片,這筆金額包括了皇家鴉片稅和新山鴉片總公司的利潤。巴冬地區和和錫礦場所消費的鴉片都必須由他供應,嚴禁他人涉及。

協議規定,在統治者代表翁姑阿都拉曼授給他權力下,如果巴冬區其他華人頭家和礦場礦主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煙酒,私自賣給礦場的苦力,林文圖可以逮捕他們。然後,林文圖要把被捕者移交當局,違例者要被罰款,貨品被充公。可見當年林文圖不只享有壟斷權,還擁有執法權和扣押法者的權力。

簽約完成後,雙方感到欣慰,當天傍晚殺雞宰羊,翁姑阿都拉曼與眾人歡庆大功告成。當晚翁姑阿都拉曼便啟程,返回新加坡Teluk Belanga的皇室宮廷 。

林文圖與翁姑阿都拉曼簽後,他的鴉片煙業並不一帆風順。最初幾年,巴冬鴉片專營權非但沒有使他獲得豐厚利潤,反而使他負債累累。官方檔案有一封誌明187339日的信,記錄了林文圖拖欠翁姑阿都拉曼一筆高達$3,000.00元的巴冬鴉片金額。

不過官方並沒有取消他的壟斷經營權,每年繼續發給他經營權執照,直到1875年前後,林文圖才轉虧為盈。可見當年經營鴉片業也有一定風險。

在翁姑阿都拉曼離開巴冬後,依布拉欽繼續停留巴冬。一個月之後,他才在林文圖的陪同下,從巴冬前往馬六甲。

當時林文圖與王室祕依布拉欽的關係密切。早年,依布拉欽蒙西與蘇丹阿武峇加是同學,獲到阿武加的重用,成為柔佛統治者特別助理和王室祕,於1886年被封為Dato Bendara Dalam1903年官位升到副國務大臣(Deputy Menteri Besar)。

巴冬地區海灘,面對馬六甲海域。華巫兩大民族長久以來一起生活在這里。 



依布拉欽蒙西要前往馬六甲探望他的哥哥和其他親戚。林文圖陪同他乘坐帆船,夜間從巴冬出發,經過麻坡,駛往馬六甲。由於是帆船,遇上海面無風,有時必須靠人力划槳。同時由於是摸黑夜航,驚險萬分,好像是盲人在摸路,有時險撞到海上的漁寮,有時差點擱淺,兩次差點觸及礁石。

深夜二時半,船到達 到馬六甲的Batu Lesung。上岸後,林文圖護送依布拉欽蒙西前往他哥哥住家。林文圖還在依布拉欽哥哥家坐了一會兒,才返回他在馬六甲的住家。林文圖的家位於於馬六甲漁巴剎附近,依布拉欽的船也停泊在那里。

依布拉欽也記載,林文圖在馬六甲巴剎附近開了一間商店,售賣海味乾貨。誀令人想起早年麻坡海墘街有多間華人傳統的海味商店,售賣咸魚、魚乾和海參、魚翅等山珍海味。

當年較後時,依布拉欽北上訪問巴生,路過馬六甲時,也去找林文圖。從這些記載看來,林文圖當時與柔佛高級官員之間建立起私人交情,關係融洽。同時,為了巴冬的業務,他經常來往馬六甲和巴冬兩地。

此外,據柔佛國務大臣189010月致麻坡專員翁姑蘇萊曼的函件,當時承包巴冬鴉片業者每月要繳稅500元。

開創麻坡首間米店

1871年,林文圖才27歲,他豪爽有魄力,前來巴冬打天下,闖事業。他不但引進了馬六甲華人礦工來開礦,同時他長袖善舞,自己再開設商店,向礦場供應米糧日用品,並收購土產。據依布拉欽蒙西Mohd Ibrahim Munsyi)在1871年的記載,麻坡地區第一間米店是林文圖開創,米店開設於河口旁,小河因而被命名為Parit Lim Boon Toh,即林文圖河。據麻坡史學家拿督蘇庫的記載,到了1886年,林文圖米店門庭若市,麻坡四周地區的人都前來光顧。*4從引進礦工開設米店、開賭館當店和巴剎買賣林文圖精心經營成為一位有權威、有勢力的人物。


憲報公佈林文圖任麻坡市政局議員。

據史學家C.A.Trocki 在〈 Prince of Pirates〉書中指出,早年,東南亞地區的政府推行鴉片煙業承包專營制度。這制度對政府稅收貢獻大,同時也讓一些華商富裕起來,成為有錢有勢的人物。統治者尊敬這些華人頭家,信任他們,視他們是可靠的朋友。華人頭家從鴉片業累積資產,再投資於當地的經濟開發,催促地方上的繁榮。看來當年林文圖在巴冬地區扮演的角色,享有的地位和影響力,就是早年本地區華人頭家的典型例子。

麻河南北兩岸統一之後,1884年統治者阿務峇加派人到麻河河口,建立一個新的城鎮中心。於是,麻坡地區的商貿和行政中心逐步從巴冬轉移至目前的麻坡。林文圖也轉移至麻坡,住在麻坡砂香街,開設協興号商行與麻坡另一位閩籍商業鉅子戴金枝的店屋隔壁。

據〈叻報〉1891225日和228日第6版報導,林文圖在麻坡與楊天發同創協順發公司,承充煙、酒、當、 賭、巴虱五項餉碼。協順發公司的股分共有60股,楊天發是大股東,擁有30股,林文圖佔有10股,陳振源佔10股和許山河佔10 股。可是,在財務上,楊天發與林文圖發生糾紛,雙方在〈叻報〉登廣告,互相指責。林文圖指楊順發盜用公司印章,向遮地高利貸者舉債,當個人用途。最後,林文圖改組公司,把協順發公司改名為協成發公司此外,據〈星報〉於1897年的報導,當時麻坡市區的賭博業是由林文圖的弟弟林珠衣承辦,林珠衣經營的賭館〈萬福利公司〉每月向政府繳納950元的賭博營業稅。

據馬來歷史學者斯威尼Sweeney 的記載1908年,林文圖在麻坡是一位有名望的華社領袖,他同時在峇株巴轄地區擁有600英畝土地。

根據早年的柔佛憲報,林文圖於1912年和1914年獲委任為麻坡市政局議員。可見,早年在一段頗長的時間里,林文圖在麻坡的社會地位和商貿活動,深受當局重視。從南洋商報1924613刊登的訃文顯示,林文圖於192468日,在麻坡住家逝世,享年82歲。

19246月,一批麻坡聞人在南洋商報上刊登一則〈代訃〉。他們是戴金枝、謝烏梳、鄭文炳、陳振打、顏經文、劉貝錦、劉靜山等。他們在訃告中說:“   林文圖先生,閩之思明西邊社人氏。自少南來,旅麻最久。秉性剛直,學校社會均有補助。且有魯仲連之風,遠近親疎,莫不欽仰。


林文圖1924615日逝世,享壽八十有二。

麻坡前輩黃桐城早年接受專訪時說,林文圖是無疾而終。逝世那一天,他坐在家里與老朋友謝烏梳聊天,忽然感到有點不舒服,便告訴謝烏梳:“烏梳兄,我想到後面躺一下,店面你替我看吧。”過了一陣,謝烏梳想回家,不見林文圖出來。進屋一看,只見林文躺在懶惰椅上,氣絕了。

他的孙子林金壽1979年接受採訪時說,林文圖生前曾任麻坡法庭陪審員,他逝世後,蘇丹賜給他的勛章和權杖由皇室收回。林文圖過世後葬於麻坡峇吉里義山,墓碑上寫着 “林文圖之墓” 。

附錄1


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s of British Malaya, 作者A. Wright 1908年出版書中有關林文圖之記載如下
Towkay Lim To is one of the leading men in the town of Muar, Johore. He is head of the firm of Chop Yap Hin協興号, who carry on the gambling farm for the district, and also possess large tract of planting land at Batu Pahat. This property extends to about 600 acres, and is divided up into small sections and sub-let.

林文正在麻坡興建新戏院赌场(可能是早年麻坡四馬路末端的新華世界)
The towkay at present is building a new theatre and a new gambling farm, which promise to be amongst the best architectural features of Muar.

He is a native of Amoy, in South China, and has been in Johor for nearly forty years. He is married and has one son, 林榮貴Lim Im Kui, who is to be educated in English.

附錄2:巴冬採錫合約

 注解處記載1872年新加坡富商胡亞基(黃埔先生)曾取得巴冬武吉摩地區的採矿權。胡亞基於1877年出任清朝政府駐新加坡領事。